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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发布《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2021)》

2021-06-09 14:43:54 93次

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、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,数字化运营、数字化生活和数字化治理正在成为人类社会的新常态。

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39.2万亿元,比重占GDP的38.6%,增速是GDP增速3倍以上。从总体规模看,中国仅次于美国的80多万亿人民币,稳居第二位。从GDP占比看,中国距离英国、德国和美国等的60%尚有明显差距,潜力巨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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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衡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统计标准,《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2021)》(以下简称《分类》)日前首次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开发布。

一、《分类》明确了数字经济的三要素:数据资源、现代信息网络和信息通信技术

2020年中国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光纤网络、4G/5G网络,网民规模达到9.89亿,互联网普及率达70.4%;新能源汽车产量145.6万辆,比上年增长17.3%;集成电路产量2614.7亿块,比上年增长29.6%;网上零售额达到11.76万亿元,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.76万亿元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.9%。

工信部4月份发布的5G扬帆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,力争到2023年中国5G个人用户普及率超过40%,用户数达到5.6亿,5G物联网终端数年均增长超过200%,5G流量占比超过50%,每万人拥有5G基站超过18个,建成超过3000个5G虚拟行业专网。

二、《分类》明确了数字经济的五个大类:数字产品制造业、数字产品服务业、数字技术应用业、数字要素驱动业和数字化效率提升业。

三、《分类》明确了数字经济的二元结构:核心产业为数字产业化,非核心产业为产业数字化。

核心产业由数字产品制造业、数字产品服务业、数字技术应用业、数字要素驱动业等四大类组成。

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、产品、服务、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,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、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,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、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,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。

非核心产业是以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为代表的产业数字化。产业数字化部分,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,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,其本质就是百行千业的数字化运营。

与蓬勃发展的消费者互联网相比,数字经济的下半场将主要在产业互联网展开。《分类》的发布是中国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,必将为中国数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,也将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交出沉甸甸的的中国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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